荣誉的获得,是对我院护理工作的认可和肯定,更是对我们的鞭策和激励。我院护理团队将不忘初心,继...
第十届“羊城好医生”暨第八届“南粤好医生”公益评选,其宗旨是展现医生的卓越风采,增进民众对医...
该荣誉的获得,是对我院营养科医学减重工作的认可和鼓励,也是对我院全面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肯定。...
11月25日下午,省康复医学质控中心专家组王楚怀教授、欧海宁教授、梁崎教授等专家莅临我院,对...
肾内科主任,血液透析中心主任,肾内科主任医师,肾内科首席专家,中共党员。1993年毕业于广东医科大学,学士学位,同年任职于普宁市人民医院。....
普宁市人民医院内镜中心是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对全部医疗设备仪器进行了全面升级。目前,焕然一新的内镜中心位于普宁市人民医院6号楼4楼,拥有更加干净整洁、宽敞舒适的就诊环境。....
近日,我院骨科一区团队经过9小时的彻夜奋战,顺利完成一例断腕再植手术,这是我院成功开展断指(趾)再植术后又一次重大突破,彰显着我院骨科医疗技术水平再上新台阶。....
近日,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一区成功完成1例自动血栓抽吸导管技术的下肢静脉血栓抽吸手术,这标志着我院的心血管疾病治疗水平再上新台阶。....
5月17日是“世界高血压日”,我院组织心血管内科专家团队,于当天在6号楼一楼开展以“控住血压 稳住幸福”为口号、“精准测量 有效控制 健康长寿”为主题的大型义诊活动。....
10月29日是第18个“世界卒中日”,在“世界卒中日” 即将到来之际,市人民医院于10月18日上午在院内组织内科、外科、急诊科和康复科等科室的医疗专家开展第18个“世界卒中日”全国健康科普公益行动。....
7月4日上午,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联合赤岗分院开展大型康复义诊公益活动。市卫健局局长黄楚雄、赤岗镇党委书记郑碧浩、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院长彭逸潮和市卫健局副局长陈志雄等到现场了解活动开展情况。....
2023年4月15至21日是第29个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今年宣传周主题是“癌症防治 全面行动——全人群 全周期 全社会”。近日,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立丰药业围绕宣传周主题,在占陇镇新寮村开展第29个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暨送医送药义诊活动。....
你知道吗?痛风其实就像一个“小妖精”,经常在你的关节处像用锤子猛敲一样,这位不速之客,还总是喜欢在午夜时分静静地敲响你的门,让你体验一下“关节跳舞”的“痛”快感,那种让你跳起舞来的痛风,痛得直跺脚的痛风,到底是怎样偷偷盯上你的呢?....
去检查身体 发现检查报告指标不在正常范围内 甚至有些“字眼”让人心情忐忑 其实,有些可能并不是病,先别慌!....
百日咳是由百日咳鲍特菌感染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基本传染指数(R0值)高达12-17,也就是说每1例感染病例在无任何干预措施的情况下平均会传染给12-17人,而甲流的R0值大约在1.4-1.6之间,可见百日咳传染性极强。....
近期 不少人中招流感 流感后 发热、全身酸痛症状慢慢没了 但鼻塞、流涕还迟迟不好 警惕! 可能是鼻炎找上门....
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构成犯罪的,依法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这几种都是欺诈骗保行为 万万碰不得 否则后果很严重 一起来了解下....
医保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有了医保,买药看病能享受一定比例报销从而减轻经济压力针对如何参保、报销范围等热点问题今天给您来一一解答 ....
为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东省基本医疗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揭阳市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于2021年7月1日实施。....
9月13日,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党委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暨党纪学习教育总结会议。此次会议的召开,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医院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并对如何巩固与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进行了安排部署。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委员、各成员单位班子成员、总院组长以上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约30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第六章是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的处分规定。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共 28 条,增写2条,修改 12 条。 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打头、管总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前提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利益如何处理作出了规定。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主动上交的违纪所得和经济损失赔偿,应当予以接收,并按照规定收缴或者返还有关单位、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