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社保局《关于大病保险实行市内定点医院联网即时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揭市社保【2015】14号)文件通知,2015年6月1日起,揭阳市直、揭阳市各县(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揭阳市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本院出院医保联网即时结算时,进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大病保险待遇连同基本医疗待遇一并在我院实现即时结算,即时享受大病医保待遇报销。 参保人出院结算时,请带齐住院押金单和参保患者二代身份证(社保卡)先到医院医保办领取《揭阳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表》,然后,只需按《揭阳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表》中交纳“总自付”所示金额,并且与“住院押金”相抵后实际只需按“补交款”或“应退款”所示金额到医院住院收费处结算(见下图)。

(医保股 许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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